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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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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得遺產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2-23 點擊數:84

在法定繼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繼承權的人參與繼承外,繼承法第14條還賦予一些符合一定條件但沒有繼承權的人取得一定遺產的權利。這種權利不是繼承權,法律之所以賦予該權利是因為他們和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著特別扶養關系,這是保障人權和弘揚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員享有分得適當遺產的權利:
(1)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2)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即使其為繼承人,但若未實際參加遺產分配,屬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遺產取得權。
這種遺產取得權是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當其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有權以獨立的訴訟主體資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遺產分割時,明知而未提出請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請求時,在知道后2年內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遺產問題
理論分析
(一)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平等繼承
(二)例外之一: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不平等
1、對生活特別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2、對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4、繼承人協商同意不均分。
(三)例外之二:法定繼承人以外之人分得遺產
1、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2、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
注意:養子女對其生父母若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依據這一規定適當分得其親生父母的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