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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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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協議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的變更問題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31 點擊數:27

夫妻離婚時,對子女撫養問題已經通過雙方協議予以處理,或者由法院判決予確定。但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在確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以后,有一方當事人會反悔。那么當出現這種情況時又該如何進行處理?
1.離婚時,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另行起訴。
因為在新的情況下提出的訴訟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的離婚問題和夫妻財產處理問題。在出現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時,它不是原離婚案件訴訟程序的繼續。也不是對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所以應當作為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2.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者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3.夫妻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當準許。
離婚時,無論由父母雙方協議確定,還是由法院調解、判決確定子女隨父方或者母方共同生活,其后父母雙方又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只要協議不違反《婚姻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應當承認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子女撫養關系變更后,原來協議約定的或者調解、判決確定的子女撫養費承擔,也應當隨之予以變更。如果雙方在變更子女撫養關系上協議不成的,應由人民法院予以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