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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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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這豪車屬婚前財產 離婚后不能對半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29 點擊數:23

【案情簡介】
小靜與阿明2008年認識,感情升溫,父母考慮到小靜婚后得隨阿明在廣州生活,出行不便,決定出資為她購買一輛豐田霸道汽車,價格50萬元。小靜說,當時她戶口在佛山,在廣州辦車輛登記須提供廣州戶口簿或暫住證。于是一家人就決定以阿明名義買車。
購車一個月后,兩人結婚,但是兩年后兩人感情不和,女方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分割父母出資購買的車輛。小靜提交了一份交易明細。該明細顯示,其家人曾在五日分五次向小靜賬號轉入款項50萬元,之后小靜將49萬余元打入購車行賬戶。但是丈夫阿明堅持認定是小靜父母“贈與”,是個人財產,拒絕分割。
【法院判決】
小靜僅憑匯款憑證,不足以證明車輛是因為戶口原因才登記在阿明名下的,小靜應負舉證不能的責任。法院判決車輛是個人財產。
【律師觀點】
成都離婚律師沈輝:根據《物權法》第二十三條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車輛的所有權歸屬男方阿明,首先車輛登記在男方的名義下,二是雙方沒有書面協議約定這個是屬于贈與女方的財產或者是夫妻的共同財產,認定為贈送給男方的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