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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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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協議中應當注意的問題(二)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9-05 點擊數:18

離婚協議中,對于分割房屋中的戶口遷移問題,應當予以重視。實踐中,離婚后如果房子歸你,而他的戶口仍在你的房子里,會對你再售房產生不利的影響。即使你們在離婚協議中約定,他應在離婚后的一段時間后將戶口遷出,但如果拒不遷出,你也往往難找到相關部門處理,法院也一般不會受理以戶口強遷為訴訟請求的侵權案件,而是以歸戶口管理機關為公安機關為由讓你找公安管理部門解決。而公安機關的答復往往是此類請求不符合強遷的法律規定,因此往往也是難以辦理。
此類糾紛在離婚案件中的比例雖然不大,但時常也有此類情況的發生,因為缺乏有效的相關規定,導致當事人投訴無門。實踐中,如果他戶口拒不遷出,可能導致你的房屋轉讓的不便。不妨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如果他在約定期限不予遷出戶口,每逾期一日應向你支付xx元的不便補償;若你在轉讓該房時,因為他戶口不能遷出原因對房價產生影響,他應賠償你相應的差價部分。
有了這樣的約定,他一般會積極配合將戶口在最短時間內遷出,避免自己的麻煩。當然,協議時,如果他不肯加上延時補償條款,你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擔法律風險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會在調解書中加上“一方應在離婚后的30日內將戶口遷出”之類的語句,但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問題往往難以解決,當然,如果他有條件遷出,則執行起來相對容易一些。
關于銀行存款和股票的約定和處理
1、關于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
如果你平時不注意家里面的經濟錢財情況,而整日忙于事業,可能你還不知道家里的積蓄被存于哪個銀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為了使財產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和日后的隱匿,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于誰的名下、存于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他在離婚后不履行義務,你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信息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
如果你們僅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這樣雖然簡潔,但尚有不利之處在于,如果他還有你不知道的存款,這樣約定處理方法后,即使離婚后你又知道他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你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因此,這樣的約定對有錢不報者有利,這樣的約定,可能會使夫妻的財產分割實際上不公平。為達到公正公平的目的,建議你們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余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2、關于股票的約定和處理。
離婚協議中,你們可能還會涉及股票的分割。假如分割他名下的股票,你們在協議中只是寫上他名下股票的總市值恐怕過于簡單,如果他不履行給付義務,而你起訴到法院后,由于不知對方的具體股市信息,查詢起來就會比較麻煩和困難。因此,在離婚協議時,如果寫明股東代碼、賬號,以及在何證券交易所開戶,將會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現實中常常有請他人代為炒股的情況,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財產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字開戶,而是借他人的名義,在他人賬號下用夫妻雙方共有的資金進行股票炒作。很多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注意到這一點,并明確約定這部分股金為共同財產。但是,這樣的約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納,如果代炒人不承認代炒關系或戶頭借用關系,或對代炒的資金數額、股票種類有異議,法院將很難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離婚協議中上,你們若存在這樣的情況,制訂必要的條款讓代為炒股人簽字,甚至另行制訂一個關于股票情況的協議由三方簽字,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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