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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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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后拿出180萬“債務”訛前夫 虛假訴訟將被追刑責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13 點擊數:44

【基本案情】
南京市民劉某,在與妻子陳某離婚后,竟被妻子陳某莫名其妙追債,后經檢察機關查實,陳某蓄意虛假訴訟,想多占夫妻共同財產。2013年,劉某與妻子陳某離婚,正常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兩人離婚后沒多久,妻子陳某突然拿著法院判決書,要求丈夫劉某共同支付180萬元共同債務。原來,二人離婚后,第三人張某拿著由陳某署名的180萬元借條到法院起訴劉某與陳某,訴稱陳某在其與劉某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向其借款180萬元,要求已經離婚的二人共同償還借款。
【案件結果】
法庭審理期間,陳某對借錢一事沒有異議,并與張某在法院調解下自愿達成給付張某180萬本金及利息的協議。結果,劉某得知此事后,到南京市檢察院提出抗訴,稱自己根本不知道前妻曾經借過這筆錢,更沒有同意前妻共同償付債務判決。結果,經過深入走訪和調查,辦案的檢察官經走訪調查、調閱原審卷宗、詢問案件當事人等,證明此案系陳某同其親友張某,串通偽造借條,企圖侵占夫妻共同財產的虛假訴訟。后經過檢察院的努力,陳某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