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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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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夫妻約定出軌方凈身出戶 妻子患性病丈夫獲60%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03 點擊數:148

【案情簡介】
夫妻婚后簽忠誠協議,約定一方出軌即凈身出戶,不久后妻子患上梅毒,丈夫據此認為妻子出軌,要求離婚并獲得全部財產。丈夫的要求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近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該案,依法維持一審判決,準予夫妻兩人離婚,丈夫獲得夫妻60%共同財產,承擔一半夫妻共同債務,駁回丈夫其他訴訟請求。
王某與李某兩人戀愛7年后,于2007年10月登記結婚,婚后兩人未生育子女。2013年1月14日,王某與李某簽訂夫妻忠誠協議,約定“如果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出軌,出軌方即自動放棄一切財產,凈身出戶”,協議特別注明:“出軌即捉奸在床”。不久后,李某經醫院診斷患有梅毒。王某認為自己未患梅毒,推斷李某與他人有不正當關系,遂以李某違背夫妻忠誠義務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要求法院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判決夫妻全部財產歸自己所有,并由李某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訴訟期間,王某增加要求李梅支付其治療梅毒門診醫療費43.5元,合伙服裝店退款3.42萬元歸其所以兩項請求。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王某與李某有房屋、家具、家電、貨物等共同財產折價約48萬余元,共同債務2萬元。一審法院審理認為,王某與李某兩人均同意離婚,說明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支持王某與李某離婚。王某以李某違背夫妻忠誠協議存在過錯為由,要求分得全部夫妻財產,但該協議系無效協議,不予確認。鑒于李某身患梅毒,且不能對患該病作出合理解釋,嚴重影響夫妻感情,存在一定過錯,酌定王某與李某的夫妻共同財產按6:4進行分配,夫妻共同債務各承擔一半。一審判決后,王虎認為對房屋裝修折價和責任劃定有異議,李曉則對法院推斷其存在過錯并據此劃定責任不予認可,二人均上訴至重慶市三中法院。
重慶市三中法院審理認為,夫妻忠誠協議系對夫妻一方違反忠誠義務的懲罰性約定,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合法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李某雖患有梅毒,但梅毒的傳染途徑并非性接觸一種,不能據此證明其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的兩性關系,所以不符合雙方約定的凈身出戶情形。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因李某患梅毒且未對王某作出合理的解釋,導致夫妻關系因此問題而惡化,一審據此判決王某酌情多分并無不當。對王某認為一審未計算房屋裝修折舊費,結合房屋的裝修年限及原價值,考慮王某已多分財產的情況下,裝修部份即使未折舊,在財產分割總額上仍已對王某進行了適當照顧,故不再對財產分割進行調整。遂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