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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xù),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guī)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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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夫妻鬧離婚難分割財產 3歲女兒有房子一半產權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22 點擊數:62

父母離婚 “小房主”擁有房子一半產權
2011年,王先生在鄭州市南陽路一小區(qū)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上登記名為妻子慧娟,但考慮到將來女兒在鄭州上學、就業(yè)等涉及的戶籍問題,夫妻倆就把3歲的女兒小倩列為共有人。
養(yǎng)育女兒以及還房貸的壓力使得夫妻倆經常為一些小事爭吵,甚至大打出手。2012年,倆人決定協(xié)議離婚,但未對婚后購買的那套房屋進行分割。
2014年11月13日,王先生將慧娟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自己對這套房屋有二分之一的產權。
經審理,法院認為,涉案房屋登記名為慧娟和小倩,房屋屬于婚后房產,應視為王先生、慧娟和小倩共同所有。婚生子女小倩作為房屋共有人,應占房產一半份額,另一半房產份額為王先生、慧娟共有。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判決,確認王先生對涉案房屋只擁有四分之一的產權。
法官:以子女名義購房后的現實障礙有很多
現實生活中,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買房,大多會考慮到將來這個房子不用“過戶”,可以省去契稅、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登記費等費用,也可以不用繳納遺產稅,子女結婚后為其婚前個人財產等。
“但是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房后的現實障礙也是很多的。”
首先,處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產有嚴格的限制。在子女成年前,父母想要出賣或抵押房產,除非父母承諾將所獲得的款項用于孩子的讀書、留學、治病等事項,并辦理公證手續(xù),否則登記機關不予辦理過戶或抵押登記手續(xù)。
其次,在子女成年后,非經子女委托,父母無權對房產進行變賣、贈與、抵押等處分。
再次,以子女名義買房逃避債務并不可行,該類房產同樣屬于家庭共同財產,按照法律規(guī)定,也應承擔家庭經營的債務。
最后,夫妻離婚后,以未成年孩子名義購置的房產歸屬往往會引起法律糾紛,例如本案的涉案房屋不能進行直接分割,只能析產,財產共有人通過協(xié)議的方式,根據一定的標準,將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因此,是否使用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買房,父母需要慎重考慮,謹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