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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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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被保險人已指定受益人 人身險金不納入遺產范圍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06 點擊數:23
【法律咨詢】
我老公是跑長途的貨車司機,發生交通事故車毀人亡去世了。我們沒有房產,共同財產就是跑運輸的大貨車是我們自己買的,上了保險掛靠在縣里的公司。我老公也投保了意外保險,寫的受益人是我。我們還沒有孩子。現在公公婆婆來要求分財產,他們認為兩份保險都應該分給他們一部分,請問是不是這樣?
【律師解析】
成都資深離婚律師沈輝:并非如此。根據你的陳述,大貨車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大貨車在發生車損后獲得的保險理賠金是其財產價值的轉化形式,仍然屬于你們的共同財產。
在你丈夫去世后,如果你丈夫投保的意外險已經明確將你作為受益人,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批復》:“……根據我國保險法規有關條文規定的精神,人身保險金能否列入被保險人的遺產,取決于被保險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險金應付給受益人”,因此該部分理賠金不屬于你丈夫的遺產,你公公婆婆無權主張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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