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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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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繼承之——不能作為遺產的范圍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7 點擊數:13

在司法實踐中,因涉及被繼承人的法律關系和相關的權利義務也非常的多,但并不是所有的涉及被繼承的權利利益都可作為遺產來繼承的,具體的不能作為遺產繼承的包括以下內容:
1、與合同當事人的人身密切相聯系的債權不能作為遺產,包括:
(1)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的債權關系。因委托合同是基于委托人與受托人個人之間的相互依賴,所以委托人應當承受受托人所為的法律行為后果,而受托人也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若雙方中的一方或雙方死亡,則委托合同自動終止,各自的權利義務就歸于消滅,而不能將其作為遺產來繼承。
(2)勞動合同中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一旦勞動者死亡,則原來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也隨之消滅,不能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
(3)贈與合同中受贈人的權利不屬于遺產范圍。
2、與特定人身相聯系的債務是能作為遺產來繼承的,如:
(1)出版,演出合同中作者,表演者完成創作和表演的義務是不能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的。
(2)加工承攬合同中承攬人以自己的工作親自完成承攬標的的義務也不可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3、保險金能否作為遺產
人身保險金能否列入被保險人的遺產,取決于被保險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險金應付給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險金應作為遺產處理。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不同。財產保險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問題。因而,財產保險金屬于被保險人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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