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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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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按揭房,離婚時應歸誰?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1-14 點擊數:50

【案情介紹】
李某與王某在結婚之前,其個人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后令人因感情不合要離婚。在離婚時,王某要求分割該套商品房,但其這一要求,遭到李某的拒絕。為此,王某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中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據此,法院判決房子歸李某所有,但他必須給王某支付一定的補償。
【成都離婚網沈律師評析】
根據《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婚前按揭買的房,可由雙方協商決定。 在登記于一方名下的情況、而又無法達成協議時,該方可歸登記方,另一方可要求該方償還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