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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nèi)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chǎn),跟你沒有關(guān)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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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chǎn)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zhì),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chǎn)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jīng)完成,個人財產(chǎn)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chǎn),所以房產(chǎn)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父母干涉的婚姻沒有幸福
來源:離婚律師網(wǎng)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20 點擊數(shù):12

【基本案情】
小劉今年33歲,至今單身。因為父母對他要求較嚴,平時大門不出,社會交際也是空白,是個名副其實的“宅男”。
父母專制 包辦婚姻閃離
小劉的父母比較專制,凡事都要聽從他們的意見行事,且從來不尊重兒子的意愿。不光在選專業(yè)時,父母要小劉放棄對廚師職業(yè)的喜愛,選擇了他們認為好的專業(yè)。小劉工作后,母親要求小劉將工資卡上交,每月只給兒子500元零花錢。母親還不允許小劉外出與朋友吃飯、交友。因此小劉每天單位、家里兩點一線,回到家里就是與電腦做伴上網(wǎng)、打游戲。
2012年奶奶病重,為了按照當?shù)氐娘L(fēng)俗給奶奶“沖喜”,在父母的安排下,小劉草率地與在奶奶入住的養(yǎng)老院做護工的一個孤兒結(jié)了婚。婚后半年,小劉父母得知媳婦不能生育,自然責(zé)令兒子與媳婦分手,這個“包辦”婚姻最終以離婚收場。
父母的專制對小劉傷害很大,逆反心理也越來越強烈。每天與父母沒有語言溝通,沒有情感溝通,終日與電腦為伴。
兒子沖動 為女友與父母矛盾重重
2013年底,小劉通過網(wǎng)絡(luò),結(jié)識了一位在新疆居住生活的女子,雖然女方比小劉大3歲,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現(xiàn)在帶著一個12歲的女兒,與小劉也只是視頻聊天,沒有見過面。但因為雙方志趣相投,情投意合,所以小劉與女方約定,讓女方到上海來生活,雙方領(lǐng)證結(jié)婚。小劉還同意女方提出的為了有個安全感,必須要把名字加到上海房產(chǎn)證上的要求。當小劉把自己的決定告訴父母時,遭到了父母強烈的反對。
小劉多年的壓抑終于來了個總爆發(fā),與父母大鬧一場,并采取了決然措施。為了能與女友獨立生活,將多年放在母親處的工資卡索要回來。當拿回自己的工資卡時,卻發(fā)現(xiàn)卡上只有50幾塊錢,小劉氣不打一處來,自己23歲開始工作,工資卡始終交給母親,再怎么少,里面也該有40萬元,如今卻化為烏有。小劉一不做二不休,決定賣掉自己有份額的房子,拿到錢后投奔在新疆的女友,并向單位申請調(diào)去新疆分部工作。
3月4日上午,當他向父母說出這個方案時,雙方又發(fā)生了激烈的爭吵,父母揚言就算把房子賣了,也不會給小劉一分錢。小劉家中共有兩套房產(chǎn),小套在父母名下,由爺爺居住;中套在父親和小劉名下,由父母和小劉共同居住。
【律師點評】
成都資深婚姻家庭律師沈輝說,之前一期,也是有關(guān)干涉婚姻自由的糾紛,本次糾紛也是因父母對子女管得過多、過嚴,特別是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而引起的。
《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結(jié)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本次糾紛正是因為父母對小劉第一次婚姻的干涉和包辦,導(dǎo)致小劉與前妻在草率結(jié)婚后,又草率離婚,其中沒有小劉的意見,只有父母的意見,而父母根本沒有認識到他們的行為不僅是對小劉的傷害,而且還違反《婚姻法》的規(gu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