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虛報年齡登記結婚 婚姻是否必然無效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05 點擊數:7

楊某與女友李某同居多年。李某年滿20歲、楊某21歲時,在李某的催促下,楊某通過村委會出具虛報年齡證明辦理了結婚登記。結婚不到2年,李某便有了婚外情。盡管夫妻感情已惡化,可楊某不同意離婚。李某聲稱結婚時楊某未達婚齡,兩人的婚姻沒有法律效力,即便不離婚她也可以與別人另行結婚。那么,他倆的婚姻必然無效嗎?李某不用離婚也能與他人結婚嗎?
以案說法
律師視點
成都離婚律師分析:對于結婚年齡,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未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如果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按程序依法宣告婚姻無效的,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不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8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10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楊某與李某辦理結婚登記時,楊某未滿22周歲,沒有達到法定婚齡,他通過欺騙手段辦理了結婚登記,婚后李某沒有申請宣告婚姻無效。至楊某年滿22周歲時,他們的婚姻便受到法律的保護,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因此,不能說結婚登記時未達婚齡的必然是無效的婚姻。現李某不能再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李某要離婚,楊某不同意時,她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由法院審理后判決是否準許。在法院未判決準許離婚以及判決書未生效前,李某不能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登記結婚,否則涉嫌重婚,將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