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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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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跨國繼承不動產適用何地的法律?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7 點擊數:57
【基本案情】
何先生的父親長期在英國經商,在美國擁有數套房產。2011年5月4日,何某父親乘坐的航班不幸在烏克蘭墜毀,機上人員無一幸免。何某從大洋彼岸收到一份文件,要求他去繼承父親留在國外的遺產。由于事故意外發生,何某父親并沒留下任何遺囑,只能按法定繼承處理,但何某不知道究竟該使用中國還是英國的法律。
【律師說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動產法定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根據這一規定可以看出,何某繼承父親的遺產不能一概而論。何某父親留在美國的房產屬于不動產,何某繼承該部分遺產應該適用美國的法律。何某父親的其他財產屬于動產,因而,何某繼承父親的該部分遺產應當適用父親的經常居住地即英國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