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生母繼母同爭女兒撫養權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20 點擊數:57

摘要:在人們的印象中,繼母扮演的往往都是惡毒的角色。近日,某法院卻看到一幕繼母與女兒母子情深感人的情景。孩子的生父去世后,生母與繼母都要求對孩子進行撫養,但孩子卻表示想與繼母生活在一起。
【主要案情】
小青(化名)今年已經12歲了,小小年紀便經歷了不少世事。還在她3歲的時候,爸爸媽媽就離婚了。雙方協商,孩子由父親張義(化名)撫養。尚不懂事的小青從此一直和爸爸、爺爺生活在一起,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到小青6歲。離婚3年后,張義與李華(化名)再次結婚。結婚這一天,張義指著李華告訴小青:以后這個阿姨就會和我們一起生活,你要叫她媽媽。就是從那天起,李華走進了小青的生活。看著這個弱小的孩子,李華心中不由得涌起一股憐惜之情。于是,婚后李華并沒有再生育子女,而是把所有的心血都放在了小青的身上,小青的生活中再次有了母愛的陽光。小青沒有辜負李華的期望,每年都能從學校捧回好多獎狀、獎證。
母女倆的感情也一天天加深,但是不幸再一次降臨了:張義去世了。
孩子的父親去世了,小青的生母認為孩子自然應由自己來撫養。于是她找到李華,想把孩子要回來。早已把小青當成自己親生骨肉的李華當然不同意,兩個女人最終走上法庭。
【法院審理】
在法院法庭上,法官鑒于小青已經12歲,具備了一定的認知和辨別能力,亦能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意思,于是征求了小青的意見。小青表示父母離婚后自己長期和父親及繼母李華一起生活,與繼母之間已經建立了較深的感情,并表示今后也愿同繼母一起生活。最終法官尊重小青的選擇,駁回了小青生母要求變更撫養權的訴訟請求。


